“三十三度”游泳館兩次閉店 股東款何時兌現(xiàn)?
原標題:嬰幼兒游泳館兩次閉店,擔心辦卡的錢不安全
“三十三度”,股東款何時兌現(xiàn)?
游泳館:正在擴店裝修,最晚年末退款
近日,市民李女士向大慶晚報反映,2019年,她在龍鳳區(qū)三十三度嬰幼兒游泳館給孩子報名游泳時,銷售人員推薦她辦理了5萬元的股東卡,當時合同中承諾5萬元分兩次返還,第一次已經(jīng)返還了,可剩下的2.5萬元卻遲遲沒有返還。
10月8日,記者對此事進行了采訪。
簽下協(xié)議
辦理5萬元股東卡
李女士告訴記者,她的孩子冬天總愛感冒,就打算給孩子報名學游泳,希望能增強孩子的體魄。
李女士聽別人說龍鳳區(qū)唐人購物中心有一家三十三度嬰幼兒游泳館,2019年6月,她就來到這家嬰幼兒游泳館進行咨詢。
“我當時咨詢了一下,發(fā)現(xiàn)一節(jié)游泳課得100多元錢,感覺有點兒貴。游泳館的銷售人員向我推薦,說店里有活動,辦理5萬元錢股東卡,孩子可以兩年內免費游泳,錢分兩次返還,第一年返還2.5萬元,第二年再返剩下的2.5萬元,我感覺這個活動還挺合適,就拿出5萬元辦理了一張股東卡。”李女士說。
李女士稱,當時簽了一個“三十三度嬰幼兒游泳館股東卡補充協(xié)議”,協(xié)議約定,甲方報名股東卡享受以下政策:1.股東卡有效期為2年;第一年期過后第一個月末,返款總價格二分之一;2.第二年期過后的第一個月末,返款剩余全部。
協(xié)議最后還有備注:如在有效期范圍內乙方不能為甲方提供課程服務,乙方全額(5萬元整)退還給甲方。
兩次閉店
第二次返款未兌現(xiàn)
李女士說,當時不該輕信銷售人員的推薦,沒想到股東卡辦起來容易,往回返錢卻挺困難,現(xiàn)在非常后悔。
李女士稱,第一年的2.5萬元是2020年8月返還的,按協(xié)議約定,最后一筆錢應該是2021年7月末返還,但李女士多次索要,這筆錢遲遲未返還。
李女士表示,中間還有一個小“插曲”,2021年1月,位于龍鳳唐人購物中心的三十三度嬰幼兒游泳館閉店了,又換了新地址。
“按照協(xié)議約定,乙方不能為甲方提供課程服務,乙方應該全額退款,今年1月閉店以后,游泳館就應該退還剩余的錢,但對方卻一直沒退,我也沒有太追究,我想,按照正常協(xié)議上簽的日期正常退款也可以。但是,到了日期對方說沒錢,今年8月22日又和我愛人簽了一個協(xié)議,說30個到60個工作日內返還剩余的錢。”李女士說。
三十三度
最晚年末退款
因疫情以及游泳館改變地址等原因,2021年,這張游泳卡李女士沒怎么消費過,前幾天,她發(fā)現(xiàn),這家游泳館又閉店了。
之后,李女士撥打了三十三度嬰幼兒游泳館負責人楊女士的電話,對方說現(xiàn)在沒錢,要等到12月30日再給返剩下的2.5萬元。
由于游泳館兩次閉店,讓李女士擔心游泳館經(jīng)營不善、自己的錢難以保障如數(shù)到位。
記者電話聯(lián)系了三十三度嬰幼兒游泳館負責人楊女士。楊女士表示,她承認李女士是她家的會員,他們正在擴店裝修,最晚今年12月30日會將錢退還給李女士。
構成違約
當事人可走法律途徑
那么,李女士辦理的股東卡該如何維權?記者就此采訪了黑龍江鴻大律師事務所律師秦嵐。
秦律師表示,雙方雖然簽訂的是股東卡的補充協(xié)議,但是,這個協(xié)議就是預付費卡的游泳消費協(xié)議,無論是哪一種協(xié)議,如果游泳館沒有按照這個協(xié)議的內容履行都構成違約,當事人李女士可以要求游泳館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期限履行責任,如果對方拒絕履行,當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訴,要求違約的游泳館承擔法律責任,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。
大慶晚報記者 明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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